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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1    浏览次数:[ ]

各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出现了新变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毕业生党员开展离校教育活动

各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毕业前要对全体毕业生党员进行党章党规专题教育,告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程序和规定,要求毕业生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按要求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强调毕业生党员走上工作岗位后,要继续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党组织安排,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各院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毕业生党员发展、转正材料,分时间段提出不同要求。对2017年1月以前发展、转正的党员,党员档案材料要按照当时的规定执行;对2017年1月之后发展、转正的党员,党员档案材料要按照《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执行。归档材料要完整规范,特别要注意相关材料填写的逻辑性、规范性。为便于毕业生接收单位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各院党委、党总支应将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填写完备一并归入个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毕业生,各院党委、党总支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含考取本校或其它学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     

2.待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者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今后若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变更等,按规定均应由所在的党组织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到所去单位,学校不再负责其党员组织关系的办理。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期限为90天。过期不接转,介绍信即作废。在发放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应及时收取毕业生党员党费,党费统一收到2018年6月。     

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附件)要求填写学生党员的相关信息。按照省外正式党员、省外预备党员、省内正式党员、省内预备党员顺序填报。表的最后部分注明转出的党员数量。不能正常毕业者,需在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中注明原因和名单。汇总表由各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核后,签字并盖章报组织部,经核实无误后省内进行网上转接、省外发放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各院党委、党总支组织填写或打印。     

四、出现的新变化

1.转往省内单位党组织统一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操作,不再用纸质介绍信。各院党委、总支负责“全国党员信息系统”维护的教师要提前熟悉网上转接流程。     

2.转往省外单位党组织统一采用纸质介绍信。纸质介绍信下方的“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等统一填写成本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收到对方单位党组织关系回执后,网上删除该党员信息。各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留存纸质介绍信存根、回执,备查。     

五、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院党委、党总支要积极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对转接组织关系严肃性的认识。     

2.要严格程序。按照“谁先统计完谁先转出”的原则,截止6月15日前将《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附件)电子和纸质版提交党委组织部进行再次核查。     

3.要专人负责。各院党委、党总支要指派专人负责、主要负责人要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统计准确、完整。     

4.其他。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组织部沟通,通过组织程序进行妥善处理,保证毕业学生党员顺利转接党组织关系。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85383276     

 

关于“党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的填写统一举例说明.doc

附件: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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