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经研究生院各学生党支部培养考察推荐,研究生院党委预审,拟将下列同志(见附件)作为党员发展对象。
凡对发展以下同志入党有意见者,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研究生院党委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2月2日
受理电话:029-85383276
受理地址:雁塔校区行政楼416
附件:http://www.shicaiwangzhanjianshe.com/uploadfile/2014/1127/20141127044941566.doc